7.网格化管理

2024-01-01
来源: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-中国社会科学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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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格化管理是近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实践。它是一种以单元网格为基础、以信息化技术为核心、以精细化管理为理念、以促进社会共同体建设为目标的社会治理模式。网格化管理包含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,优化与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,作出整体性、系统性、长远性的战略规划,夯实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,是当前我国基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。


在参与主体方面,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,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力量。


网格化管理系统涵括不同社会属性的“多元行动主体”,主要包括以政府工作人员为主体的“政府行政力量”,以城管、综治、环卫等部门为主体的“执法部门力量”,以社区工作者、社区党员为主体的“社区自治力量”,以及以居民、“四零五零”人员为主体的“一般志愿者”等。


网格管理员的人员构成除去少部分体制内专职网格管理员外,吸纳了大量志愿者、当地居民、离退休人员等群体担当兼职网格管理员,各类力量共同作用于网格,形成“专群统合”的人员构成特征,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
在条块协作方面,网格化管理有助于加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,理顺街镇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,缓解条块分割的矛盾。横向而言,网格化管理以上级单位主要领导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以社工委、司法局、政法委等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。纵向而言,网格化管理贯穿市级、区级、街镇级、社区(村)级单位,并采取上级政府下派部门到基层政府的举措。


在工作机制方面,网格化管理实行“分级诊断”。我国城乡空间按照一定标准被划分为若干“网格”,基本上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无缝隙划分,形成“社区(村)有网、网中有格、格中定人、人负其责”的良好局面,力求全面掌握网格内的人、地、事、物、组织信息,及时对民众的诉求、反映的问题以及发生的事件作出反应,以维持社会秩序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
以北京市为例,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区级、街镇级和社区(村)的“三级循环”运行机制,也即“微循环”“小循环”“大循环”的事件处置流程。该机制主要依据事件发生的属地、难易程度等标准,将城市管理中心接收到的事件控制在一定的循环范围内,形成层级清晰的工作模式,以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效率。此外,网格化管理实行包含“信息采集、案卷建立、任务派遣、任务处理、处理反馈、核查结案、考核评价”的“七步闭环”工作模式。


目前网格化管理中还有3个突出问题亟待破解:


由于社会大流动的城市特征,城市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单靠基层政府的有限能力是很难解决的,从而导致网格化管理出现了技术与组织嵌套失灵、上下级政府之间讨价还价以及委办局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。


在实际工作中,网格案件权属模糊的问题仍然存在。部分委办局在实际中逐渐淡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场域,网格任务基本由基层政府兜底完成,基层政府面临责权脱节、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条块割裂等困境。网格系统中案件无人接管的现象屡见不鲜,相关单位因为案件权属到底归谁、谁配合解决问题等发生分歧,导致案件被数次“踢皮球”。


此外,由于考核强调案件的上报率与结案率,网格管理员选择性上报案件与策略性结案等问题需引起重视。



摘编自《推进社会质量思维下的社会治理》,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“网络时代的结构巨变与社会韧性问题研究” (21BSH053)阶段性成果。作者张帆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,魏钦恭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教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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